近日,交通运输部联合外交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移民管理局、国家疾控局印发通知,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后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工作,自2023年1月8日起实施。全文如下↓↓↓
为切实维护国际航行船舶在船船员身体健康,防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跨境传播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等有关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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